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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英屬維爾京群島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法案(“VASP 法案”)


英屬維爾京群島(“英屬維爾京群島”)最近為在維爾京群島運營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引入了新的監管框架。 新立法稱為《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法》(202 2)(“VASP法案”)於2023年2月1日生效 。


根據這監管框架,所有在英屬維爾京群島經營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都必須在 英屬維爾京群島金融服務委員會(“FSC”)獲得許可和註冊。

  • 希望在英屬維爾京群島內或從英屬維爾京群島內部提供虛擬資產服務的新實體必須在開始營業之前向FSC註冊。

  • 現有經營實體要繼續提供虛擬資產服務,必須在 2023 年 7 月 31 日之前向 FSC 提交完整的申請,以註冊為 VASP。 如未能在上述日期前提交申請,該實體將被視為從事未經授權的業務,並受到相應的執法行動。

“VASP”是指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作為企業為他人或代表他人提供以下一項或多項活動或運營:

  • 虛擬資產與法定貨幣之間的交換;

  • 一種或多種形式的虛擬資產之間的交換;

  • 虛擬資產的轉移,即轉移涉及代表另一人進行交易,將虛擬資產從一個虛擬資產位址或帳戶轉移到另一個虛擬資產位址或帳戶;

  • 保管或管理虛擬資產或控制虛擬資產的工具;

  • 參與及提供與發行人發售或出售虛擬資產有關的金融服務; 或

  • 執行《VASP法案》或進一步法規中可能規定的其他活動或操作。

虛擬資產服務被定義為為他人或代表他人從事以下活動或操作:

  • 託管錢包或保管或控制他人的虛擬資產、錢包或私鑰;

  • 提供與發行、發售或出售虛擬資產有關的金融服務;

  • 提供資料亭(例如自動櫃員機、比特幣櫃員機或自動售貨機),以便利虛擬資產透過電子終端進行活動,使資料亭的擁有人或經營者能夠積極促進虛擬資產兌換法定貨幣或其他虛擬資產; 或

  • 從事任何其他根據《指引》構成經營提供虛擬資產服務或發行虛擬資產或參與虛擬資產活動的商務的活動。

非資產服務提供者活動範圍:


從事或執行以下活動的實體或個人不受《VASP法案》的約束:

  • 提供輔助基礎設施以允許其他人提供服務,例如負責驗證準確性的雲數據存儲供應商或完整性服務提供者;

  • 作為軟體開發商或非託管錢包供應商提供服務,其功能僅為開發或銷售軟體或硬體;

  • 僅創建或銷售軟體應用程式或虛擬資產平臺;

  • 向虛擬資產網路提供輔助服務或產品,包括提供硬體錢包製造商或非託管錢包供應商等服務,前提是此類服務不延伸至為他人或代表他人從事或積極促進任何此類服務;

  • 僅參與虛擬資產網路的運營,而不代表客戶參與或協助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的任何活動或運營;

  • 提供不可轉讓、不可交換、不能用於支付或投資目的的閉環物品; 或

  • 接受虛擬資產作為商品和服務的付款(例如商家在購買商品時接受虛擬資產)。


此外,任何以專有方式為自己帳戶發行代幣的英屬維爾京群島實體均不受《VASP法案》監管的活動


申請

VASP 註冊申請必須附有以下資訊和檔:

(a) 被提名擔任VASP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姓名和位址;

(b) 持有股份的人士的姓名及位址,包括其在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中的持股程度;

(c) 在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中擁有控股權益的人士的姓名和位址;

(d) VASP在維爾京群島的實際位址;

(e) 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核數師的姓名和位址,包括核數師同意擔任核數師的姓名和位址 ;

(f) VASP擬議授權代表的名稱和位址;

(g) 與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相關的商業計劃

(h) 對 VASP 的書面風險評估,概述 VASP 將或可能面臨的風險,並詳細說明如何識別、衡量、評估、監控、控制和報告這些風險 ;

(i) 一份書面手冊,說明申請人在獲得註冊后打算如何遵守本法的要求和根據本法制定的任何條例,包括 申請人打算防範洗錢、資助恐怖主義和擴散融資活動 ;

(j) 擬使用的內部保障和數據保護(包括網路安全)系統; 和

(k) 關於 VASP 如何建立的制度


該法規還要求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任命兩名董事、一名授權代表、一名審計師和一名合規官來監督各自的職能。 此外,該法例要求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進行持續的客戶盡職調查,報告可疑交易,並保留其運營的全面記錄。 不遵守這些規定可能會導致處罰和其他執法行動。


費用


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

美元

申請

$5,000

初始註冊

$7,500

每年更新註冊

$7,500

提供虛擬資產託管服務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


申請

$10,000

初始註冊

$15,000

每年更新註冊

$15,000

經營虛擬資產交易所的虛擬資產提供者


申請

$10,000

初始註冊

$25,000

每年更新註冊

$25,000


處罰

英屬維爾京群島實體的董事、合夥人或高級管理人員在未根據《VASP法案》註冊的情況下經營虛擬資產服務,如果明知故犯地默許犯罪,一經定罪,可處以最高10萬美元的罰款和/或5年監禁。


更多詳細資訊可以在以下參考中找到:


如果您需要更多資訊,請聯繫您的Aegis代表或給發郵件到 corporate@aegisintlgroup.com


中文譯本僅供參考,文義如與英文有歧異,概以英文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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