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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2 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修订)法


英属维尔京群岛政府于2022年8月12日公布了《2022年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修订)法》(”该法案“),并将于2023年1月1日生效。该法案旨在于提高公司透明度以加强遵守国际法令的标准


以下是主要修订的摘要:

除名和解散

在90天通知公司以使其状态正常化的情况下,被除名的公司将在 BVI 公司事务注册处(“注册处”)公布后自动解散。

公司解散后(在除名后),可於5年內向注册处或高等法院申恢复注册。本修訂的过渡安排将适用于在2023年初被除名但尚未解散而又希望恢复注册的公司。

恢复已解散的公司

该法为在新制度下自动解散的公司引入了更简单,更快捷的程序。公司将能够在解散日起五年内向注册处处长提出申请:


• 公司在解散日仍在运营;

• 持牌注册代理人已同意代表公司;

• 注册代理人已确认公司的记录(包括董事和成员)是最新的,并符合反洗钱和其他监管义务;

• 公司已支付所有费用和罚款(如有);和

• 注册处确认公司恢复原状是正当和合理

如果公司解散时擁有资产,公司须通知英属维尔京群岛财政司司长将公司予以恢复。

提交年度申报表


所有公司都必须在公司财政年度结束后的九个月内根据新的修正案向其注册代理人提交年度申报表,并須将此类记录保留至少五年。


2023财年需要提交第一份申报表,预计於年末为财政年度结束的公司将在2024年9月底之前提交申报表。该表格的细节预计将在未来數月内獲得确认,然而该细节或可能是一份类似于其他司法管辖区要求的简单资产负债表。


该要求不适用于上市公司、受英属维尔京群岛金融服务法规管的公司,以及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提交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司。


如果公司不於指定時限內提交年度申报表,注册代理人将有义务通知注册处处长。

董事姓名的公开性


公司董事名单将在支付费用后应要求提供给英属维尔京群岛在线VIRRGIN系统的注册用户。公开的信息将仅限于董事的姓名。

自愿清盘人居留要求


根据新法例,2023年1月1日后由公司委任的自愿清盘人须为英属维尔京群岛居民。如果任命联合自愿清算人, 则有一人必须是英属维尔京群岛居民。


在2023年1月1日之前委任的自愿清盘人可继续行事,直至清盘结束。


不记名股票被废除

该法案将从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中完全废除和删除不记名股票概念,任何现有的不记名股票将于2023年7月1日自动转换为注册股份。

慈善或非商业活动

《 修订法案》将允许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在全球范围内从事慈善或非商业目的活动 。然而, 在英属维尔京群岛以外经营的慈善公司将受到更严格的监管,其中可能包括向注册处处长提交经审计的财务账目。


具有重大控制权的人员登记册


修订法案引入了未来对 BVI 公司具有重大控制权的人的登记框架。尚未确定实施这些规定的明确时间表,该法案也未要求公司保留此登记册。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您在Aegis的代表或電郵至 corporate@aegisintlgroup.com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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